20061122

Utilitarianism

功利主義(Utilitarianism),即效益主義道德哲學倫理學)中的一個理論。提倡追求「最大幸福」(Maximum Happiness)。主要哲學家有約翰·史都華·米爾(John Stuart Mill)、傑瑞米·邊沁(Jeremy Bentham)等。功利主義作爲一種哲學思想,最早是由中國古代哲學家墨子提出並加以系統論述的(見於其同名著作《墨子》)。
功利主義起源於18世紀末、19世紀初,由英國哲學家兼經濟學家邊沁米爾提出。 其基本原則是︰一種行為如果有助於增進幸福,則為正確的;如果導致產生和幸福相反的東西,則為錯誤的。幸福不僅涉及行為的當事人,也涉及受該行為影響的每一個人。
對於「人應該做什麼?」這個實際問題,功利主義的答案是︰人的行為應當爭取產生最好的結果。功利主義與倫理學說不同;倫理學說在評價行為的正確或錯 誤時,不考慮行為的結果,只按當事人的動機來判斷行為的是或非。在功利主義者看來,不好的動機也可能做出好事。對於結果的概念︰功利主義者將行為所產生的 好的結果及壞的結果均包括在內。如果兩種行為的結果差別不大,則功利主義者認為它們之間的選擇不存在道德問題。穆勒認為︰只有當行為的結果具有重大意義 時,則應當區分道德上的是或非。邊沁和米爾都認為︰人類的行為完全以快樂和痛苦為動機。米爾認為︰人類行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,所以對幸福的促進就成為 判斷人的一切行為的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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